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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市轨道交通6号线东调段工程(土建施工)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闽发改网审交通〔2021〕160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
2.2.工程建设规模:
福州市轨道交通6号线东调段工程起点于万寿站,终于长乐滨海新城十八孔闸站(原国际学校站),主要线路走向沿道庆路—漳江路—国际学校。线路全长约5.55km,均为地下敷设。共设车站5座(含换乘站2座),不新设车辆基地、控制中心和主变电站。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市政工程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6号线东调段招标范围:包含6号线东调段工程万寿站(不含)~万沙·滨海三中站(原滨海北站)~滨海中央商务区站(原滨海新城站)(不含已委托代建部分)~沙尾站~文武砂·国际学校站(原金滨路站)~十八孔闸站(原国际学校站),前期及土建共4站5区间,风水电及人防等共5站5区间。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租借地(含农林用地的复垦、租借地范围内建构筑物拆除及恢复);三通一平;交通疏解、市政道路破复及市政设施维护;公交场站等市政设施迁改、广告设施迁改;区间(隧道)上方的构筑物拔桩、拆除、恢复;沿线河道桥梁改移、改造;车站地面四小件周边绿化景观工程、市政给水及排水接驳、配合辅助工程、涉高速涉水利工程(如有)等未委托产权或第三方单位实施的前期工程。(2)土建工程(含人防工程):车站、区间土建工程,车站附属设施配套,,相关系统专业的预留、预埋,人防工程。(3)风水电、装修工程:对应土建及先行开工段范围内的风水电及装修工程,包含站外导向标示及站内附属设施。(4)与福州市轨道交通6号线东调段工程同步实施及配套的工程:含车站物业区主体与附属工程、地下通道、管线、道路、桥梁、综合管廊等同步实施工程。(5)福州市轨道交通6号线东调段工程上盖、上跨、下穿、交叉换乘、附属配套工程等和地铁建设经专家论证不可分割的相关的工程。(6)与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相关措施,如:视频监控等。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19亿元;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19亿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根据闽建筑函〔2018〕64号精神,结合项目特点设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920634714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644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详见招标文件;
2.6.标段划分(如果有):福州市轨道交通6号线东调段工程共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详见第七章第6节;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一 级住建部颁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及以上资质证书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若以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住建部颁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 /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联合体中关联企业的母公司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1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单项合同金额15亿元及以上的国内(港澳台除外)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车站和区间施工业绩。若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本条款要求。(合同中同时包含土建、风水电及装修工程,只认可独立承接业绩)。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1)联合体协办方可为联合体牵头人绝对控股(联合体牵头人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子公司或其绝对控股的子公司对外投资并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子公司。其中工区实施单位的联合体协办方应满足以下要求之一:
1)土建工区:应具有住建部颁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近5年内具有一项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国内(港澳台除外)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车站和区间工程施工业绩。
2)风水电、装修工区:应具有住建部颁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近5年内具有一项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国内(港澳台除外)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风水电安装和装修工程施工业绩。
(2)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协办方数量不得超过3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5月5日9时30分00秒至2022年5月10日17时30分00秒通过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http://www.fzztb.com/)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仟万元整(¥200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或②按榕建招[2018]154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或③电子银行保函形式。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05-31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fzztb.org)、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http://www.fzztb.com/)及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www.fzmtr.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达道路156号,邮编:350009
电子邮箱: /
电话:0591-86308330,传真:0591-86308345
联系人:丁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6层,邮编:350001;
电子邮箱:fj87513248@sina.com
电话:0591-87513248;传真:/ ;
联系人:林工、袁工、施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
网址:http://www.fzztb.com/
联系电话:0591-8758500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8座1001室;
联系电话:0591-83355860、87598403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电话:0591-87598415、保证金咨询电话0591-83821697、0591-83306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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