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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中标

苏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北延伸线、4号线延伸线及7号线北段延伸线选线专项规划

发布时间:2022-01-13 11:50:36  文章来源:guidao

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就其所需的苏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北延伸线、4号线延伸线及7号线北段延伸线选线专项规划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资质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苏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北延伸线、4号线延伸线及7号线北段延伸线选线专项规划

2. 研究范围:第三期建设规划调整线路(2号线北延伸线、4号线延伸线、7号线北段延伸线,线路方案总里程19.58km)。

3. 研究目的:本项目旨在为轨道线路“定线站、控用地、定分类、划范围”。“定线站”是基于线网规划方案对局部重点区段开展线、站位多方案比选,形成推荐方案,反馈至轨道交通建设规划;“控用地”是划定轨道交通设施规划选址及控制线,并与相关规划进行协调;“定分类”是梳理沿线场站周边的土地资源,明确场站及周边用地的开发类型;“划范围”是结合站点分类,划定沿线场、站周边土地综合开发研究范围。

4.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5. 最高限价:101万元

6.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2022年3月15日至2023年3月14日。

7. 招标方式: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近一年的财务年度报表审计报告(非验资审计、所得税汇算清缴审计及其他专项审计报告),且无拒绝和否定意见;

3. 投标人同时具有(1)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及(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4. 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 企业业绩:近五年(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1个类似规划项目(包括综合交通体系(交通发展战略)规划或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或城市轨道交通TOD综合开发规划或城市轨道交通沿线用地控制规划)和1条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工可编制;

6. 项目负责人业绩:近五年(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项目负责人岗位至少承担了1个类似规划项目(包括综合交通体系(交通发展战略)规划或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或城市轨道交通TOD综合开发规划或城市轨道交通沿线用地控制规划);

7.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并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牵头方和联合体各方具体工作分工,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

(2)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方必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联合体非牵头方必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方须满足类似规划项目业绩要求。联合体组成方合计须满足类似规划项目和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工可编制业绩要求;

(4)承担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方正式人员,同时须满足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三、其他要求

1. 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投标人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2. 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近1年内有行贿不良行为且被记录(以行贿人或受贿人的法院判决书认定,按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推算,时间以判决书落款时间为准;行贿不良行为所涉金额在单份法院判决书中达到《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9号)第七条第一款规定金额的即行受限)的;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至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未超过5年或有行贿不良行为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至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未超过3年(以行贿人或受贿人的法院判决书认定,时间以判决书落款时间为准;行贿不良行为所涉金额在单份法院判决书认定中达到《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9号)第七条第一款规定金额的即行受限)的,一经发现,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或取消其中标资格。

3. 申请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两个及以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2)集团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关系;

(3)申请人必须是独立法人单位,对于有控股关系或者隶属关系的单位不得同时申请本项目;

(4)一家单位(以集团公司为限)最多允许一个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如同一集团公司通过资审有多个投标人且均无意向退出,则取消该集团公司所有投标人本项目投标资格。

注:集团公司的界定:如为央企,指央企二级公司;如为其他企业,指一级公司。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 出售时间:2022年1月12日至2022年1月19日,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

2. 出售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668号轨道交通大厦19楼1906室。

3. 出售方式:现场出售。

招标文件费请通过转账或银行柜面缴存现金的方式入招标人账户,缴存成功后凭银行回单原件或现金缴款单原件至苏州市干将西路668号轨道交通大厦19楼1906室购买招标文件,缴款账户信息如下:

交 纳 账 户: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账 号:530060480033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阊支行

注:汇款单上请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金额(均可简写)。

4. 招标文件费用200元/标,售后不退。

5. 潜在投标人须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后方具备投标资格。

6. 购买文件时需携带如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办理购买招标文件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身份证原件。

注:本项目提疑截止时间为2022120日下午16:30(北京时间),请有兴趣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尽快购买招标文件。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满3家时,将重新招标。

7. 供应商参与苏州轨道交通项目均需在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系统进行注册,供应商仅需注册一次。注册方法:供应商进入“苏州轨道交通”官网-“招标信息”-“供应商注册”(http://zzcg.sz-mtr.com/),按照提示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帮助中心”《苏州轨道交通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2月17日上午9:00-9: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2月17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668号轨道交通大厦13楼1315室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22年2月17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668号轨道交通大厦13楼1315室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名称: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姑苏区干将西路668号轨道交通大厦1906室 

邮 编:215004

联 系 人:高子舒

电 话:0512-69899999-9199

电子邮箱:zhaobiaobu@sz-mtr.com

八、招标人发布招标澄清和补充通知的方式

招标人可能会发出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补充通知(如有),招标人只在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sz-mtr.com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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