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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区域统一标准《市域快速轨道交通客运服务规范》现公开征求意见

发布时间:2020-11-10 09:42:33  文章来源:chengshi


长三角区域统一标准《市域快速轨道交通客运服务规范》现公开征求意见(图1)

 11月2日,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发布了长三角区域统一标准《市域快速轨道交通客运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此次公开征求时间截止2020年12月2日。


《市域快速轨道交通客运服务规范》规定了市域快速轨道交通客运服务的总体要求以及行车服务、票务服务、服务设施、从业人员规范、服务质量监督管理、服务安全等方面的服务质量要求。




项目意义:
目前,长三角市域快速轨道交通进入快速发展期,该标准有利于规范长三角区域市域快速轨道交通的客运服务水平,填补市域快速轨道交通客运服务规范的空白,不仅能对现有市域快速轨道交通客运运营服务提供指导,还能反向指导新线路的规划、建设,促进长三角市域快速轨道交通高质量发展。




项目历程:


2018年1月,交通运输厅科技计划项目“浙江省市域(郊)铁路运营服务质量标准研究”(2018025)立项;

2019年6月,“浙江省市域(郊)铁路运营服务质量标准研究”(2018025)课题通过验收,形成地方标准《市域快速轨道交通客运服务规范》(草案);

2019年8月26日,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组织召开了《市域快速轨道交通客运服务规范》地方标准立项初审会,《规范》通过立项初审。

2019年9月至2020年4月,标准编制成员开展调研,完善《规范》草案;

2020年5月17日,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召开了地方标准《市域快速轨道交通客运服务规范》预研专家咨询会。

2020年6至8月,浙江省交通运输厅、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和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共同组建编制组,提出长三角区域标准《市域快速轨道交通客运服务规范》的立项申请。标准编制组由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牵头,由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中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集团、南京理工大学、南京地铁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宁波市城际铁路发展有限公司、浙江幸福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共同组成。

2020年9月25日,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和安徽省市场监管局联合组织长三角区域标准立项论证,《市域快速轨道交通客运服务规范》通过立项论证。


查看附件:长三角区域统一标准《市域快速轨道交通客运服务规范》现公开征求意见(图1)2-20111009435b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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