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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方标准《有轨电车工程设计规范》于2020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本规范由北京城建设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编,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采用钢轮钢轨制式有轨电车工程的规划及设计。
标准详情: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共同发布了《北京市地方标准公告》(2019年标字第16号),批准发布《有轨电车工程设计规范》DB11/T 1707-2019(以下简称“《规范》”)。
本规范的发布填补了北京市有轨电车设计领域的空白,将更好的指导和规范现代有轨电车的规划设计工作,促进现代有轨电车的发展。
《规范》坚持规划先行、首次纳入规划内容;注重实用性、调整了设计年限;贯彻系统集成理念、提出运营监控系统;坚持公交优先、同时兼顾道路服务水平;采用包容性原则,为车辆选型提供空间。
北京西郊线
《规范》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规划、运营组织与管理、交通综合设计、车辆、限界、线路、轨道、路基、结构、车站建筑、供电、运营监控系统、车场、景观与绿化、环境保护、节能。
《规范》中提出,有轨电车应适用于远期高峰小时断面客流不大于1.5万人次的城市客运交通线路,可在特定功能区或特定客运走廊承担地面骨干公共交通功能。有轨电车的设计年限宜分为近、远两期,分别为建成通车后第5年和第20年。
线网规划应引导城市用地开发。在城市新建地区,有轨电车走廊宜沿城市中高强度开发区域、公共服务中心区、公共活动中心区、就业集中地区、城市客运枢纽和主要客流集散点布局。在城市建成区,有轨电车走廊应与沿线用地规划、地铁走廊、地面公交走廊相协调。
线网运营方案中,单独运营路线各阶段发车间隔不宜大于10min,骨干线路通道发车间隔宜保证近期不宜大于5min,线路条件复杂情况下不宜大于6min,远期应根据系统能力进行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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