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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地铁轨道交通垂域大模型及线网级智慧化弱电系统采购、集成服务项目
建设单位: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市地铁十三号线有限公司
本项目总投资额:148177120000元
工程造价:526380000元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根据青岛市轨道交通三期建设规划,为推进集团全域数字化转型及人工智能驱动的智慧城轨建设,结合青岛地铁网络化运营需求,在北岸城区建设功能完备、空间集约、技术智能、决策科学的线网级运营数字化管控中心(Digital Management Control Center,简称DMC)。该中心以发展新质生产力为目标,依托线路融合与系统融合理念,构建“平台支撑、数据驱动、AI赋能”的数字化基础设施体系,创新打造线网级智慧化系统,统筹中远期发展目标与可持续性需求,实现轨道交通“调度-运维-服务-安全-决策”全业务链闭环管理。同时,通过研发行业轨道交通垂直领域大模型,构建”垂域大模型+专业智能体“技术架构,推动青岛地铁人工智能技术在全场景的深度应用。
2.招标内容:
本项目包含:线网级智慧管控系统、线网级智慧能源管理系统、线网云与大数据平台、线网智慧客运、线网级智慧运行一体化数字管控平台、DMC通信系统、线网级工务智慧运维系统、人工智能智算中心一期,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线网级智慧管控系统:
主要包括线网级智慧管控系统建设,规模为三期5条线路(8支、7、5、9、15号线)、3条既有线路(2、6、8号线),包含其延伸线及红岛控制中心全部变电所的开发部署、调试及集成服务。
2.线网级智慧能源管理系统:
主要包括线网级智慧能源管理系统建设,规模为一、二、三期13条线路的开发部署、调试及集成服务。
3.线网云与大数据平台:
主要包括生产网主用中心云平台、开发测试平台、培训平台以及配套设备设施的供货、开发部署、调试及集成服务。包含既有黄岛控制中心大数据平台的迁移及扩容、既有黄岛控制中心云平台的扩容。包含线网大数据平台的数据治理、线网网络安全规划等技术服务。
4.线网智慧客运:
主要包括线网智慧乘客服务和融媒体工作室的供货、部署、调试及集成服务。
5.线网级智慧运行一体化数字管控平台:
主要包括线网级智慧运行一体化数字管控平台建设,规模为青岛一、二、三期13条线路的供货、开发部署、调试及集成服务,包含既有MMCC的数据接入及扩容,包含部分生产辅助系统的升级改造,包含既有黄岛控制中心智慧运维系统的软件迁移。
6.DMC通信系统:
主要包括DMC通信系统的建设,规模为三期5条线路(8支、7、5、9、15号线)的DMC视频监视系统、DMC广播系统、DMC时钟系统的供货、开发部署、调试及集成服务,包含DMC与MMCC视频监视系统及时钟系统的互联互通。
7.线网级工务智慧运维系统:
主要包括工务线网级智慧运维系统建设,规模为一、二、三期13条线路的开发部署、调试及集成服务。
8.人工智能智算中心一期:
主要包括智算中心一期以及配套设备设施、人工智能平台、垂域大模型以及智能体的供货、开发部署、调试及集成服务。包括大模型数据处理技术服务。
具体招标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全部标段:1.申请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上五年度具有一项已完成的同类工程业绩;
3.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均无资格对本项目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若申请人为联合体,则须满足如下条件:
4.1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协议中须指定牵头方,并明确各成员方的工作范围、权利及义务;
4.2联合体各方应满足上述第1、3条要求,联合体任意一方满足第2条要求均可;
4.3联合体的各方(包括联合体各方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再以单独名义或参加新的联合体在本项目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5.投标标段要求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二 、资格预审方法
资格预审有限数量制,经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合格申请人在9家(含)以下,合格申请人应全部参加投标,合格申请人在9家以上,可由资格预审委员会对合格申请人打分,按得分高低选取前9名(第9名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合格申请人参加投标。
三、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申请人上五年度完成过一项同类工程。
2.申请人参加资格预审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资格预审申请人在资格审查时不合格或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至少(含)3项以下所列系统:人工智能智算系统,城市轨道交通线网级系统、智慧化系统、综合监控/智慧运行系统、通信系统、云平台、大数据平台。
注:(1)人工智能智算系统:含算法管理或模型训练与管理相关的业务;
城市轨道交通线网级系统:用于管理多条线路(两条及以上)某项业务的应用系统;
城市轨道交通智慧化系统:含带有“智慧(或智能)”二字的系统或物联网(IoT)或大数据或人工智能(AI)或云计算或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系统;
城市轨道交通综合监控/智慧运行系统:含综合监控系统软件或智慧运行系统软件;
城市轨道交通通信系统:含通信系统;
城市轨道交通云平台:含云平台软件和硬件的集成或供货;
城市轨道交通大数据平台:含大数据平台或大数据软件;
(2)同类工程各系统业绩可以在同一个业绩合同中体现,也可以分别在两个及以上业绩合同中体现;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2025-08-22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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